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省级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月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公管局、交易中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采购分中心:
根据《研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第95号)“省级公共资源项目按照属地原则,进入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5年版)》(皖发改公管﹝2015﹞272号),及时掌握省级各类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情况,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将进场交易情况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公管办),我委将汇总数据适时予以通报。
联系人:姚 宁,联系电话:0551-65396167(传真)
彭克萍,联系电话:0551-65396109
附件下载: 省级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情况1.xls
附件下载: 省级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情况2.xls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