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3.10.2015  23:13

      为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工作谈心谈话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宣城市委、市政府继出台《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后,日前,又研究出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细化、量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我市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将起到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宣城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