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 指导落实四项制度 保障民营医院辐射环境安全

18.09.2016  19:09

新建民营医院开展放射性诊疗,如何保证辐射环境安全?近日,滁州市环保局在对其办理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时,事先进行现场查看,帮助、指导企业重点落实好四项制度。

这四项制度,一是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辐射安全工作负责人及职责要求,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按规定修订完善辐射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二是落实辐射工作人员管理台账制度,完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健康体检等,保障医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三是落实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1-3个月更换个人剂量片并送相关资质单位读取剂量数据并出具报告;若发现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异常时,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找异常原因,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辖区环保部门。四是落实辐射环境监测制度,配备一台便携式X辐射监测仪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1-2次对机房外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并保存监测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