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丰”,农民收入实现倍增,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定海神针”作用。
“十三五”时期,我省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以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为主引擎,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抓手,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五大示范行动”,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到2020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粮食产能进一步巩固提升,口粮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生态农业强省跨越。
一、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
1.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建成467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研究制定推进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指导意见。整合建设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在加强指导与监管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管护监督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2.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把农田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到2020年,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5。建设引江济淮工程,实施进一步治淮和长江干支流治理,加快下浒山、月潭水库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扩大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范围。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两证一书”制度,加快权属交易和权证抵押融资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和企业资金从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开展乡镇水利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和村级水管员培训。
3.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依托省级农业政产学研推协作联盟,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农业科技资源,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实施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专项,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支持农机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端农机装备。实施农机化提升工程。研究制定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的意见。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出台“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应用。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制定促进协同创新的人才流动政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扎实推进粮食、畜牧、渔业、特色农业等绿色增效模式攻关示范行动。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基层农技推广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机构提供精准支持,推进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试点,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农技服务。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
4.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20年,培育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20家。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全面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培育和推广适应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发挥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作用,推动种业企业和种子产业改革发展。加强合肥种业集聚发展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加强渔业、林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加大保护利用力度。加大种子打假护权力度。
5.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完善落实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规模化经营主体增加生产性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允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农垦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出台加强基层农业公益性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6.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办好农业职业教育,将全日制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支持农业院校办好涉农专业,健全完善农广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民。引导有志投身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城乡青年、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农技推广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经商人员等加入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把一部分资金用于培养职业农民。开展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试点。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
7.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树立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稳定小麦和水稻生产,重点打造皖北地区优质专用小麦、江淮丘陵和沿江平原优质安全水稻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实施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双千工程”。出台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意见。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稳定生猪和家禽生产,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积极发展地方特色品种和特种养殖。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加大粮改饲扶持力度,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积极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加快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渔船更新改造和渔政渔港建设,发展名特优水产养殖。大力发展茶叶、中药材、林特等区域特色农产品。
8.积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大力推动农业“引进来、走出去”。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引企、引智,用好合肥、上海农交会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关键技术、种质资源、高层人才和管理经验,注重引进有实力、有带动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充分发挥农业对外合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制定并落实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不断扩大粮食加工转化产品和茶叶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及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合作,引导和支持农业企业赴境外开展农业开发和跨国经营。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机设备出境的扶持政策。持续推进皖台合作交流。培训农业对外合作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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