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律援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厅立即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洪禹候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书记批示精神,围绕实现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稳定增长和案件质量稳步提升这一目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
二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出台《关于完善全省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的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降低门槛,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覆盖范围达到全省常住人口三分之一以上。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公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共同推进机制。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落实《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多种措施,从案前、案中、案后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出台案件质量标准及评估指标,规范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服务行为,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制度。
三是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建成与法律服务需要相适应的服务设施和办公办案设备。继续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水平,建成内网管理、外网服务、“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专业解答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参与全省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等各项民生保障制度的有序衔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按照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关于明确责任、分类负担、全额保障原则的要求,提高经费保障水平,重点推动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受理事项范围、案件补贴标准三项动态调整机制,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县区及乡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尽快启动修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地方立法。
(厅法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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