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法》执法检查

06.05.2015  17:02

  4月30日,萧县人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一要加大《水法》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集中宣传、印制宣传单、电视台、信息报等多种方式,加大《水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保护水环境、节约用水、依法用水意识。

      二要加大《水法》执法力度。要针对近年来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制度,既要落实最严格水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用水、污染水资源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又要对执法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情节较轻者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要结合本县实际,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水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一经规划,必须按照规划抓好落实。

      四要重视水事纠纷处理。近年来,水事纠纷频发,已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处理水事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必要时通过司法渠道予以解决等。(刘德允)

信息来源:宿州市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