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环境 形成自觉习惯
01.08.2016 21:05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事件回放】
5月20日,黄山市试点实施机动车礼让行人检测,全市设置6个电子监控,对不礼让行人过马路的机动车信息进行采集并给予处罚。检测实施两个多月以来,效果初显,人车矛盾呈现缓解趋势。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又:
黄山市试点实施机动车礼让行人电子监测,是在全省提倡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礼让斑马线、礼让行人、开展交通整治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同时也顺应了群众的呼声。一直以来,有不少市民反映,由于路面机动车增加较多,给行人过马路带来困难。
“车让人”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既有机动车辆快速增长、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不足等原因,更有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驾驶道德、怀有侥幸心理等因素。《道路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黄山市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检测,主要采取电子监控设备,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信息采集并进入违法系统管理,对不避让行人的机动车采取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此次在中心城区设置的6个监控点,大多位于没有红绿灯控制、行人通行环境较差的路口。另外,我们还在不具备人行横道灯设置条件、但行人穿行较多的路口人行横道前,施划了车辆避让行人的交通提示标线。
从检测实施两个多月的情况看,电子监控共采集3360多起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已处理339起。大部分受罚对象为私家车车主。有些驾驶人是因为对路况不熟;有些则抱着侥幸心理不主动让行。按照交通法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在人行横道上,即使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也应该主动避让,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对违反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处罚,这只是手段,根本目的是让“机动车主动避让行人”成为驾驶人自觉自愿的行动,以此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我们建议驾校在日常教学中,应加强对学员的文明交通教育,从新手做起,养成主动礼让行人的好习惯。
本报记者殷骁整理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1.08.2016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