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营改增”继续扩容 今天起390多户电信企业试点“营改增”

03.06.2014  11:49

 

 

(载于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全省新闻联播》6月1日  记者:徐军)

 

经国务院部署,电信业正式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今天(6月1号)起,我省提供电信业服务的390多家企业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江山介绍说,本次电信业纳入“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具体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个领域,“基础电信服务通俗的讲主要是通话,还有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我们这方面税率安排是11%;第二个增值电信服务,主要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活动,这块税率安排为6%。

前期,我省税务部门已经摸清了本轮“营改增”涉及到的具体企业情况,并做好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对新试点纳税人的发票领发、上机开票、申报纳税等办税知识进行了培训和模拟运行,做到企业能开得出票,税款能入得了库。江山:“从全省来看,除掉移动、联通、电信、铁通四大基础运营商,另外一大块是增值运营商,涉及到我们省的电信行业‘营改增’有390多户,其中一般纳税人60多户,小规模纳税人300多户。

至此,我省“营改增”试点范围已经涵盖了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业、电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