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营改增“两双、两增、两促”效应凸显
(载于《中国税务报》2015年2月2日2版头条 记者:周明俊,通讯员:余增辉、江海波)
过去一年,安徽省“营改增”纳税人共申报税款76.62亿元,实现减税44.3亿元,10.8万户“营改增”纳税人受惠。其中,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业试点纳税人48户,申报税款2.84亿元;邮政业试点纳税人96户,申报税款0.14亿元;电信业试点纳税人846户,申报税款6.08亿元。
伴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推进,安徽省“营改增”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两双、两增、两促”的结构性效应逐步显现,在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活力、引导产业升级、促进社会就业、提升社会福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双受益 双减负
“营改增”试点两年来,实现了安徽试点纳税人和非试点纳税人双双受益的良好局面。一方面,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直接实现减税;另一方面,非试点纳税人在购进服务时可抵扣进项税额,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数据显示,自2012年10月试点以来,“营改增”累计为安徽纳税人减税87.61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累计减税32.48亿元,纳税人(包括试点纳税人和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进项抵扣共减税55.13亿元。
与此同时,试点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办税负担也实现双减负。在减轻税收负担方面,“营改增”从制度上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仅去年一年,安徽省11.4万户“营改增”纳税人中,超过97%的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在减轻办税负担方面,安徽省各级国税机关为“营改增”纳税人开通绿色办税通道,所有“营改增”涉税事项实现一窗办结,办税时间平均缩短36%。同时,该局大力推广网上办税,超过95%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纳税,办税效率大幅提升,办税负担明显减轻。
增效益 增后劲
税负的降低直接增加了“营改增”企业的经济效益。据统计,与税制转换之前相比,安徽省“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实现减税7.38亿元,减幅达37.1%,企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不仅如此,“营改增”还推动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安徽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营改增”试点后开始向外租赁闲置设备,这一做法不仅节省了大笔的设备维护费用,还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经济效益,仅2014年上半年就实现租赁收入9.68亿元。
由于购进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许多“营改增”企业加速了设备更新步伐,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北巴士有限公司在试点后投资了1450万元,购置了30辆环保纯电动公交车,并为所有车辆安装GPS,从而实现智能调度。这种做法不仅使企业运营效率显著提升、服务质量明显优化,而且推动该市公交管理技术质的飞跃。
促转型 促就业
“营改增”鼓舞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推动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试点两年多来,安徽省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营改增”行业呈现了蓬勃发展势头。以文化创意服务业为例,2012年10月试点之初,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为6267户,年销售收入为51.9亿元。而2014年底,这组数字猛增到2.63万户和146.12亿元。如今,文化创意服务业已成为安徽省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在吸纳社会就业方面,试点以后,随着第二、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迅速发展,“营改增”创造岗位、吸纳就业的效果也逐渐显现出来。数据统计,2012年10月以来,“营改增”企业已为安徽省新增就业岗位47.14万个,仅2014年就新增就业岗位19.45万个。随着“营改增”的继续扩围和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这些企业的就业吸纳能力还将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