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打鸟私藏枪支及1800余发弹药 获刑五个月

10.03.2015  00:11

六安新闻网讯   在金寨县公安部门的一次日常检查中,竟发现男子李华私藏有枪支并持有弹药一千八百余发,不久后李华即被公诉机关以涉嫌犯非法持有弹药罪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

据公诉称,2013年9月份,金寨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李华非法持有气枪1支、铅弹1848发。同年10月,李华被金寨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结合司法鉴定机关的鉴定,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李华自称枪支和弹药是自己平时用来打鸟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李华也当场表示服判。(文中人物系化名)(曾凡潮、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