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系与军队医院合同曝光:保底提成240万
伴随“魏则西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民营医疗“莆田系”和部队医院的合作被推向舆论漩涡。
5月2日,前街一号记者收到一份疑为“莆田系”林氏家族下属公司与部队某医院合作开办科室的合同,该合同细则揭开军队医院与“莆田系”集团所谓合作的“神秘面纱”...
名不对题的收费票据
收费单据显蹊跷
2014年10月,医疗行业内部人士郑奕(化名)女士来到解放军某总医院医学整形美容中心,希望通过医学手段去除脸上的痘印。在该中心工作人员的推荐下,郑女士进行了一种名为“BBL”的激光美容项目。
然而,就在治疗结束后,懂行的郑女士却在学院出具的收费票据上发现了问题。在其提供的2张“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门诊收费票据”上,分别开列了“光动力学KTP激光”、“氩离子激光进口机”、“红外线照射”等项目,而更让人不解的是,“刮痧疗法”也赫然在列。
“这都是些什么?和我做的项目完全不是一回事儿”,郑女士说,尽管实际收费的数额与之前约定的并无出入,可是这些并未进行的项目还是让她感到蹊跷。而针对这一现象,中心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确是,“这是通常的做法,让我不用担心。”
发改委回应复本
发现问题的郑女士将此事向北京市发改委反映,2015年9月9日,郑女士得到了发改委方面的回复。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看到,“该单位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收费项目与治疗项目不符的情况属实。该单位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存在价格违法问题,我委已立案,将依法处理。该单位增设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未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我委将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移交。”
而在此期间,郑女士还收到了该中心方面的“求和”短信,对方愿意支付双倍于诊疗费用的补偿金,但郑女士没有同意。在她看来,能够让一家部队医院开具包含虚假成分的收费票据,其背后隐藏的事情一定不简单。
包含院方提成的合同书
合同书封面
通过相关渠道,郑女士得到了一份名为《某总医院医学整形中心合同书》的文字材料复印件。这份合同中,甲方为解放军某总医院,乙方为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总则
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发现,该合同文本共6页,其总则中明确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总医院与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办‘某总医院医学整形中心’,特制定本合同”。
该合同中约定,双方合作形式为“设备投资、技术合作、共同经营、独立核算、利润按约定分成,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号”,而该地址即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总医院所在地。
合同细则
根据合同约定,该医院将为医学整形中心提供临床业务需要的诊断室、观察室、手术室、治疗室等场地,而公司方则逐步投入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医疗设备和营运资金。且合同暂定三年,合作意向为十年。
原标题:莆田系与军队医院合同曝光 合办科室系违规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