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药监发布紧急通知 酮康唑口服制剂全面“禁售”

03.07.2015  09:11

针对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疗效的情况,7月2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所有企业生产的酮康唑口服制剂。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知,由于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疗效。因此,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

据了解,酮康唑属于抗真菌药物,分为口服型、软膏型、洗剂型等。我国生产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企业共有7家,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要求上市销售的酮康唑口服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5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安徽省食药监局要求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严格监督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配合做好产品召回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销毁处理。

附:7家生产企业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片(国药准字H20058170)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片(国药准字H20094093)

上海金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2000367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19983113)

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19993303)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10900055)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20064565)(通讯员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