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药品说明书的通知,涉及品种:生理氯化钠溶液

03.06.2014  11:48

各有关单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对生理氯化钠溶液说明书进行修订,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生理氯化钠溶液说明书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4〕78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上述通知已发至省局网站文件转发栏目。

药化注册监管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