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之声:安徽出台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新规

02.06.2016  11:32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6月2日讯 (记者:钱瑶) 昨天,省食药监局出台新规,对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做出新的规定。

  新规要求,确认为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的药店,食药监部门为其统一制作发放“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标牌和“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箱”。药店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时,要记录回收日期、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数量及送交人、接收人。不得拒收居民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新规强调,没有被列为定点回收的药店,不得擅自组织药品回收活动。同时,对管理不善再次销售或外流的药店,消其定点回收药店资格,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