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清理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政策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1.10.2014  12:18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清理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政策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商办秩函〔2014〕822号),现就做好集中清理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政策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和省直管县局要高度重视,对照省里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负责本部门本辖区内的清理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进行认真梳理研究,作出处理意见,并填报“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目录”。各市和省直管县局统一汇总本辖区文件目录后,于11月3日前报送省局(联系人:胡宗德,电话/传真:0551-62999277,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各市和省直管县局在报送文件目录时,若涉及到文件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请附上此类文件的复印件。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0日   

抄送: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