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制定“三查三单”内部运行规则

02.02.2016  17:05

为贯彻落实省局食品药品监管“三查三单”制度实施细则,规范药化流通监管“三查三单”操作行为。近日,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制定了本处执行“三查三单”制度内部运行规则。

一是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三查三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处室职能,进一步细化“三查”主要形式和内容,规范操作流程。

二是根据国家总局、省局有关药化流通监管重大工作部署,制定巡查、督查计划,明确巡查、督查重点、具体时间和责任人。

三是对每次组织的巡查督查工作及时汇总,填写“食品药品监管巡查(督查)整改问题清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专人负责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确保“三查三单”制度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