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90后男孩网恋“苗族小仙女” 原是少妇骗彩礼

14.11.2014  18:55

90后男孩张旭(化名)在网上寻真爱,未料恋上“苗族小仙女”不可自拔,直到得知“仙女”已婚,被骗婚、骗财,才醒悟诉离。2014年11月这起离婚案件在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张旭与被告仙儿的离婚。

原告张旭和一般年轻人一样,喜欢上网,网恋也是比较时髦的事情,张旭也幻想着能遇到一位佳人。2012年下半年,原告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苗族女孩被告仙儿,虽然得知女孩年龄比自己还大几岁,但随着每天聊天、视频,苗族女孩热情、大方、美丽,让张旭心动不已,为了初恋成功,还不远千里与仙儿见面,双方很快同居生活,不久还见了双方父母,领取了结婚证,原告为此给付被告彩礼3万多元,还为被告购买了1万元的金首饰。2013年,双方婚后,由于被告总是娘婆二家来回跑,原告父母要求被告将户口迁至安徽舒城,没想到,在转户时才得知被告是已婚,并且已有子女,被告见谎言被揭穿,就偷偷离开原告家,原告为此到处寻找,均无下落,因为被告从此音信全无,张旭才知道遇到少妇骗婚,为了维护权利,张旭无奈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仙儿的婚姻关系。

张旭告诉法官,和被告仙儿实际共同生活不过一个月,就不知音信,对自己打击非常大,请求离婚,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开庭时,被告仙儿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下半年,原告张旭与被告仙儿相识后便同居生活,同年底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感情一般。2013年下半年被告外出未归,原告寻找未果,双方无联系、分居至今。法院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被告外出无联系,且被告在本院合法传唤亦未到庭,调解和好无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六安新闻网  方芳)

0

编辑:许大鹏

资讯标签: 网恋 男孩网恋“苗族小仙女 少妇骗彩礼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