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陪闺蜜回家遇车祸身亡
界首一花季少女在陪闺蜜回家取东西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少女不幸去世。肇事司机醉酒驾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对少女家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少女的家人认为,少女殒命是因为陪闺蜜回家取东西,所以闺蜜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于是将闺蜜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界首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倾情调解,使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花季少女殒命车轮
家住界首市沙南某村的李冉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从小跟随奶奶 生活 ,就读于某镇中心学校八年级,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可谁也没有想到,因陪闺蜜同学张婷回其姥姥家拿东西遭遇车祸,香消玉殒。
今年5月13日晚自习下课后,张婷突然提出要回姥姥家拿东西。当时天色已晚,李冉不放心她一人回家,出于安全考虑,便与另一名女同学赵兰兰一起陪张婷回去取东西。
当时,张婷骑着电动车载着赵兰兰,李冉骑电动车行进在张婷左边。正当她们边行边聊时,一辆轿车突然从后边撞上李冉骑的电动车。由于司机醉酒驾驶,车速过快,将李冉连人带车撞飞数米远,致其当场身亡。事后,虽然肇事者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民事赔偿也支付到位,然而,李冉溘然离去,留给其亲人的心灵伤痛却是难以抚平的。
尸骨未寒家长反目
事后,李冉的奶奶等家人认为李冉是因护送张婷回家才遇车祸身亡的,家人越想越气,在料理完丧事之后,李冉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张婷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
界首法院胡集法庭受理该案后,认为这不是一件过错责任案件,在情理法中更多的是情理,而双方没有沟通造成许多误会,法官下定决心,缝合他们的友情,让逝者安心长眠。法官指出,正是由于两个孩子的纯洁友谊使得李冉担心张婷的人身安全才提出护送张婷回家。当然谁也无法预见途中会发生交通事故。生命无价同学情谊亦无价,人心换人心,要换位思考。法官的一番话融化了凝结在双方家长心中的坚冰,消除了彼此的误解。张婷及其父母从道义上给予李冉父母5000元经济补助,李冉母亲当场撤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