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伤花万元 医院过度用药赔五千

17.09.2015  15:20

        晨报讯 一个小伤治好之后一结账,竟花了近万元,这让凤阳市民刘平(化名)很不解。他通过申请鉴定发现里面有五千多元属于“过度用药”,这下,医院“偷鸡不成反蚀了把米”。

        近日,家住凤阳县的刘平很郁闷,他在一起小事故中导致别人不慎受伤,因为伤者付清华(化名)伤势不重,刘平本以为在医院治疗花不了多少钱。可当出院结账时,面对着近万元的账单时,刘平彻底傻了眼。

        “怎么会这么多呢?”一个小伤竟花费如此之多的医疗费,这让刘平无法接受。他怀疑医院医生可能给付清华用了一些昂贵而又不合理的药物。于是他便向鉴定机构申请了用药合理性鉴定,鉴定结果发现,居然有五千多元的药属于非必须用药。

        结果一出来,刘平便表示不愿意赔偿这五千多元的医药费。由于无法得到赔偿,付清华只好将医院告上法庭。

        法庭经过审查认为,付清华与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因为医院为他使用了非必须用药,使他的五千多元医药费无法得到刘平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医院承担。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医院偿付这五千多元非必须用药的费用。晨报记者 夏海霞

        通讯员 王永民 邵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