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警方通报称坠楼女大学生无性行为发生 家属仍存疑

06.01.201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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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 www.ahwang.cn )讯 1月1日,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女生陈艳(化名)醉酒后被两名大一男生带进学校对面宾馆入住, 2个小时后, 女大学生从6楼618客房窗户坠楼身亡(本报曾多次报道)。昨天上午10时, 芜湖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消息称,经勘验, 陈艳当日无性行为发生。

再次通报:当日无性行为发生

昨日,芜湖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消息称,经调查,陈艳是1月1日凌晨2:40许,醉酒后被大一学生吴某背入酒店,其坠楼时间为凌晨5时许,衣着与入住酒店时一致。

经勘验:陈艳当日无性行为发生,其伤情符合生前高坠所致,坠落形态符合无外力情况下的自由坠落,其次日酒精测试度为152mg/100ml。同时,警方强调,因更多的调查细节涉及个人隐私,警方不予公布。

家属反应:对警方说法不认可

微博发布后,陈艳的家人联系上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对警方说法表示不认可。

陈艳的父亲说,经过多次交涉,他们从酒店拿到了两小段视频,从视频上看,陈艳是严重醉酒,季某手中拿着衣服,吴某背着陈艳一起走进酒店。

“孩子连鞋子都没有穿,两手来回晃动,说明她没有意识,是被两人带进宾馆的。入住客房后,两个男的到底做了什么?为何两个小时后,处于醉酒的陈艳,能先站到椅子上,后又站在桌子上,打开窗户跳楼?”陈艳的父亲质疑说。

陈艳的姐姐告诉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他们在警方通报案情时向民警了解到,陈艳醉酒,季某也是醉酒,吴某稍微清醒,但从视频上看,季某手中拿着衣服,根本不像醉酒。

“我们问民警,是否对两位男的进行过酒精检测?民警说没有,我们问为什么?警方没有回答。季某为何要和妹妹同睡一床?既然他也醉酒,为何脱得只剩短裤?这些警方都没有回答。只是说,没有发现性侵的证据。”陈艳的姐姐说。

家属质疑:酒店说谎应负责任

陈艳的舅舅告诉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他们在向酒店了解陈艳是如何进店时,酒店张旭经理说,三人进酒店没有异常,用了三个身份证登记,值班服务员才给三人开了一个房间。监控显示,酒店经理显然在说谎,一个女生醉得没有意识靠人背着,连鞋子都没有穿,值班人员难道就不问问情况吗?

他说,陈艳酒精测试度为152mg/100ml,说明醉酒很厉害,为何入睡两个小时后,会跑到窗子前?窗子边沿是斜坡,根本站不住人。民警答复称,陈艳是先站在椅子上,后又爬到桌子上,打开窗户坠楼。陈艳的舅舅质疑道,难道喝醉酒的人,能自己站到桌子上?

目前,陈艳家属聘请的律师已经赶到芜湖。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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