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中安在线讯 据芜湖日报报道, 5月1日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为确保4月28日前完成税源调查核实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同步推行工作,5月1日纳税人能顺利开具专用发票,6月份征期试点纳税人能成功申报并缴纳税款,芜湖力求做到“十个到位”:户情核查到位、新系统推行到位、办税服务到位、预约申报到位、宣传培训到位、协作配合到位、信息系统到位、效应分析到位、征管衔接到位、督办问责到位,全面完成试点纳税人的调查确认、系统操作、设备发行、发票发放等工作,对试点纳税人和国税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效应分析工作。
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户数多,前四次营改增全市国税部门共接收试点纳税人2300户,本次扩围接收近2.5万户,是前期移交户数总和的10倍以上。目前,纳入全市国税部门管理的纳税人共6.5万户,本次扩围后将达9万户,增幅达38%,这对芜湖国税系统征收管理、办税服务、信息支撑、人力资源等方面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征税人、纳税人对税制转换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尤其是本次营改增需要同步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5月1日试点纳税人用新系统开具专用发票,不仅对营改增上线运行,而且对下一步后续管理都将带来巨大压力,其复杂程度超过了营改增以来任何一次试点改革。
据介绍,2012年10月1日以来,芜湖先后顺利完成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行业运行平稳,税收征管有序,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2250户,比试点初期增长6.5倍,促进了芜湖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试点以来93%以上的纳税人税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基本政策的试点范围,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其中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征管规定,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目前,市国税局已迅速启动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调整充实营改增试点办公室组成人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制定税源管理、纳税服务、舆情监控等工作预案,积极与地税部门联系,做好信息交接等各项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确认、分析测算和内、外部培训工作。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调查表单,有针对性采集和核实各类信息,实行一次调查全面采集。向试点纳税人发放《致纳税人一封信》,宣传营改增的各项政策,以及营改增后需到国税部门办理的各类事项、程序和资料要求,实现一次性告知。同时组建临时办税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营改增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平台等形式全面宣传营改增,印制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营改增试点行业指引等发放给纳税人。各项工作正如期推进,确保营改增试点5月1日在芜湖平稳上线。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