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23.03.2015  05:40

  3月19日,由中外运长江公司所属的“佳兴18”号轮经芜湖港直航运输至上海洋山港的5票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通关管理系统签发出口退税证明联,标志着启运港退税政策在芜湖港正式实施。

  去年7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芜湖朱家桥港被纳入此次试点范围,成为我省首个也是唯一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皖江港口。今年2月底,经由芜湖海关和芜湖市国税局上报的启运港运输企业名单和运输工具名称正式获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共有7家运输企业、15艘船舶获得营运资质。该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缩短企业出口退税时间,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同时也满足了集装箱多式联运、节点化分工的物流需求,符合外贸尤其是集装箱物流特点。据估算,该政策在芜湖港实施后,出口企业退税办结时间将缩短15至20日左右,可大大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资金占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