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法院全面贯彻院庭长办案 落实司法责任制

13.05.2017  02:25
 

  安徽法院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两级法院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芜湖法院按照《芜湖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案件收案类型的分类,组建了20个审判团队,并将所有的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委、副院长级审判员均编入不同的审判团队参与办案。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芜湖中院通过每月公示院庭长收结案数、分案阶段督查、庭审阶段抽查、年终绩效考评等方式有效防止院庭长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情况出现。

  2017年1月至4月,芜湖市两级法院院领导共收案1402件,其中市中院105件,基层法院1297件;结案868件,芜湖中院53件,基层法院815件。芜湖市两级法院庭长(含副庭长)收案13158件,其中芜湖中院757件,基层法院12401件;结案8989件,芜湖中院385件,基层法院8604件。1月至4月,芜湖市法院院庭长收案数量总计14560件,占全市法院总收案数的55.07%,结案9857件,占全市法院总结案数的64.80%。

  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的一个重要环节。院庭长亲自办案,有效的促进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审判管理监督的规范和完善以及司法改革具体举措落地生根。同时院庭长亲自办案也是适应改革发展的新需要,为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保证办案质量,有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起到积极作用。

  


亳州中院“模拟法庭”进广场
    安徽法院网讯   6月8日上午,法院
颍东法院建章立制深化司法改革
    安徽法院网讯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