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拟修订网约车暂行细则:清理和废除一些规定做法
随着滴滴等网约车的快速发展,各地纷纷出台网约车细则或办法,基本都对驾驶人驾龄、车龄、轴距、排量等有严格要求。近日,我省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网约车暂行细则部分条款影响了网约车市场的规范化进度,引发不公平竞争质疑,表示拟修订网约车暂行细则。
不仅芜湖,杭州等地都纷纷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开展自我审查,清理和废除暂行细则中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
不到一年 芜湖拟修订网约车暂行细则
近日,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就芜湖网约车实施细则修订答记者问时表示,2017年7月10日,《芜湖市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发布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芜湖网约车暂行细则部分条款影响了网约车市场的规范化进度,引发不公平竞争质疑。
更重要的是,修订暂行细则,是为了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自我审查,清理和废除暂行细则中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规定和做法。
此次芜湖市的修订思路是,推进网约车规范纳管和巡游车转型升级,最终实现新老业态公平竞争、融合发展,保障群众出行。
细则修订 着重促进行业竞争与业态融合
2017年6月,《法制日报》曾做过报道:截至目前,至少有91个城市出台了网约车实施细则,但是没有看到一家行政机关主动说明是否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此次芜湖市拟修订的实施细则,在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市场准入条件上有了变化。主要包括“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相应的服务机构”“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5年”“车辆轴距、排量等于或高于市区主流巡游出租车”等。
芜湖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认为,对管理者来说,有利于网约车规范纳管和巡游车转型升级,新老业态竞争更加趋于公平有序。对经营者来说,实施细则修订,便于网约车车辆、人员取得合法身份,加快合规化进程;同时促进巡游车利用新技术降低空驶率、提升营运效率增加营收,实现两种业态融合发展。
对市民群众来说,出行将更加安全便捷。纳管后的网约车,驾驶人通过公安、交通部门审核、培训,车辆通过专业检测,并购买营运保险,乘客人身安全将得更高保障;此外,还计划在巡游车上引入网约车的服务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新修订的《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于3月份开始正式实施,进一步放宽了网约车经营的准入条件。杭州修订的原则也是保障驾驶员独立性和自身权益,促进行业竞争与业态融合。晨报记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