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再提高

24.05.2017  06:01

              5月22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巩固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完善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从今年的2017年1月1日起,提高相关筹资标准。

            记者从市局医疗保险科了解到,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了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惠及人员将超100万人。与之同步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提高。在不加重个人负担的大原则下,具体的数额还在核算中,后期会再行公布。

            此次上调,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非在职在校大学生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区政府给予50%补助。其中,享受低保的“三无”人员,个人缴费统一按高档次标准参保,由各县区政府全额补助。

            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保障关系民生,按照国家要求,今年芜湖将进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建立统一的制度。参保居民也将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有效解决此前的不均衡、不协调、基金共济能力弱等问题,使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责编:王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