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法院司法为民,情暖人心
安徽法院网讯 让司法走进千家万户,让司法温暖人心是每个法官的工作追求。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既要秉持公正,也要努力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争取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日前,芜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胡庭长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就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这一追求。
今年七十一岁高龄的郭文水是个地道的农民,本该安享晚年的他最近却惹上了官司。在一次驾车回家的途中,因山路曲折,车子在一个拐弯处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同车人员死亡、自己受伤的严重后果。虽然受害人家属表示不要求民事赔偿,但是依法郭文水还要接受法院的审判,这让本就难以释怀的郭文水心情更加沉重。
在接到案件的材料时,细心的胡庭长立刻注意到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性。七十多岁的老人怎么会开车呢?他立刻翻看侦查卷宗,发现本案和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有所不同。被告人郭文水虽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是其起初是为了方便受害人,所以才顺路捎了他们一段,不想好心办了坏事。
俗话说“法不容情”,那能做到法情兼得吗?胡庭长用自己的行动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老人家七十多岁年纪,在事故中也受了伤,行动肯定不便,起诉书我们给他送到家里去!”当天下午,胡庭长联系好了郭文水之后开车在山路上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几经询问,终于找到了郭文水的家。“老人家,我们是芜湖县法院的工作人员,你身体还好吧!”见被告人拄着拐杖坐在家门口晒太阳,胡庭长并没有立刻说明来意,而是和被告人拉起了家常。聊起自己的子女,郭文水很是自豪,尤其是说到自己在上大学的孙子,郭文水的喜悦溢于言表。说到那天的交通事故,老人家悔恨不已,连连自责。这时,胡庭长一边拿出送达材料,一边对老人家说:“事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很同情。但是法律的权威不容质疑,我们应该积极地面对,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承担的。”郭文水连连表示认可,直言不会逃避法律的制裁。之后胡庭长详细地向郭文水宣读了起诉书的指控内容,老人家表示认同,当场在送达材料上签字并按捺手印。
送达结束后,胡庭长又对老人家说:“开庭的时候我们会提前通知你,等你孙子放假回来,让他带你来法院开庭。如果你不方便,我们就到你家里开庭,争取早点把事情解决,大家过个安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