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县一民营医院资金短缺非法集资被查
因医院发展缺少资金支持,芜湖县一民营医院负责人李某通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向社会公众集资。不过,借来的3000多万巨款没能让他的事业腾飞。在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涉嫌非法集资罪的李某面临着罚款和牢狱之灾。
李某为芜湖县某民营医院负责人,2006年起,该医院在芜湖县湾沚镇某路新建医院综合楼等工程,因资金短缺,李某于2008年6月至2012年9月,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用于该医院建设。至案发前,李某及其妻子陈某某共向熊某某、何某某、夏某某等63人非法吸收存款3873.425万元。期间,李某归还利息680.43万元,归还本金2830万元,尚有本金1043.425万元没有归还。2013年4月,李某经警方电话通知后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查,在该民营医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过程中,李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芜湖县某民营医院违反国家金融机构管理制度,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本人及被告单位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惩罚犯罪,遂判定被告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单位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在资金市场相对紧张的情况下,非法集资可能重新抬头并广泛蔓延,法院提醒,群众要摒弃一夜暴富心态,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提高风险意识,警惕非法集资陷阱,一旦发现可能被骗,要及时报案。(大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