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优秀幼儿园评估方法:使用幼儿教材将被“一票否决”

19.06.2015  10:41

芜湖市公办一类幼儿园、优秀民办幼儿园评估办法(试行)昨日出台,记者从中获悉,幼儿园如有使用幼儿教材等6种情形之一,即被“一票否决”,无法获得“芜湖市公办一类幼儿园、优秀民办幼儿园”认定。

教育 局相关人士表示,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规范科学地实施市公办一类幼儿园、优秀民办幼儿园评估工作,芜湖市出台该评估办法,其适用于芜湖市行政区域类依法设立三年及以上的各类独立幼儿园。

市公办一类幼儿园、优秀民办幼儿园的评估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评估主要内容为幼儿园园务管理、保教队伍、保教工作、办园条件等。幼儿园评估细则总分值设定为1000分。申报的幼儿园终评得达850分以上,且无“一票否决”情形的,方可被认定为“芜湖市公办一类幼儿园、优秀民办幼儿园”。经相关申报评估程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下发文件予以认定并颁发铜牌。

按照规定,幼儿园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评估中即被“一票否决”:办学批文、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或备案)、食品卫生(或餐饮)合格证、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许可证(有校车的幼儿园)等应有的证照不全;使用幼儿教材;班级设置不全或规模不足6个班,及任一班超规定班额10人及以上;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近三年内有重大安全事故;园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据介绍,市教育局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市级复评,经复评达不到市公办一类幼儿园、优秀民办幼儿园标准的,取消其称号并摘牌;公办一类幼儿园、优秀民办幼儿园违背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规定或发生食品卫生、交通及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称号并摘牌。(记者 赵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