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今年中招全面取消择校生

25.05.2015  13:09

  市教育局日前发布芜湖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通知。记者获悉,今年中招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取消普高择校生。预计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2%以上,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今年,芜湖继续坚持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80%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全面取消普高择校生。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鼓励和支持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继续试行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优秀初中毕业生直升高中和特长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录取办法改革继续推进。做好“网上阅卷”、“网上评分”、“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工作,确保中招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考试分数+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芜湖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按照要求,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凡违背此项规定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和取得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今年,全市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学校“六不得”,即: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有偿招生;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取消“三限”政策,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采取变相择校行为,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不得向生源学校和考生发布虚假广告,同时要严格执行招生广告的审查备案制度;不得擅自违规招收新生,更不得擅自重复招收已被招生部门认可录取的新生。各生源学校要做到“四不准”,即不准向没有招生资质的学校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准接受或索要招生学校的钱物或有价证券;不准违背学生意愿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准向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外地学校输送生源。(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