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被授予“廉政文化建设标兵”荣誉称号

21.04.2015  14:48
 

  安徽法院网讯        4月15日下午,省纪委宣传部副部长缪黎明,省纪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红星一行来到芜湖中院,向该院颁发了“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奖牌,这是中院继被评为“芜湖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安徽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后获得的又一殊荣。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为明及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出席授牌仪式。

  王为明表示,此次该院能够获此荣誉,离不开省纪委、市纪委多年的关心、支持和指导。芜湖中院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的持续长效,加大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芜湖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良好的司法保障。

  授牌仪式结束后,缪黎明一行参观了院廉政书画展、院廉政警示教育室及院史荣誉室。对中院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成果大加赞赏。缪黎明指出,近年来,芜湖中院积极探索,将创建“司法廉洁放心院”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了具有芜湖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使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大大增强,有力保障了法院新一轮跨越发展。希望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搭建形式更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平台,努力取得廉政文化建设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