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来自祖国边陲的深深谢意

15.04.2015  12:52
 

  安徽法院网讯      “秉公执法,尽心尽责,神速执行,一心为民”,这是新疆短电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近日寄给芜湖中院民二庭锦旗中的用语,崭新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真挚的谢意和感激之情。

  2012年5月,新疆短电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芜湖晶宇威尔耐磨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新疆公司于2012年8月按约交货,但对方拖欠其货款34.8万元。新疆公司遂诉讼至一审三山区法院,一审法院判令芜湖公司给付货款,但芜湖公司仍未付款,上诉至该院。合议庭及承办人朱莉娟法官认真剖析案情,认为调解结案才能双赢,庭审前后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细心的朱法官考虑到新疆公司位于祖国边陲,路途实在遥远,当事人来芜湖一次需辗转乘坐汽车、火车两天两夜,极为辛苦,新疆公司以后到芜湖执行将非常麻烦,所以调解中要求芜湖公司将货款34.8万元汇至该院账户。最终芜湖公司在签调解协议的同时即予以汇款,朱法官及时转汇至新疆公司。拖欠三年之久的货款纠纷,朱法官在三十天内让新疆公司收到货款,案件圆满结案。人民法官一心为民,让祖国边陲的人民群众同样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及公平正义,为此新疆公司还向芜湖中院王为明院长寄来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以表达其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