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启动青年法官导师制

13.11.2014  14:20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7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青年法官导师聘任仪式,该院院长王为明为第一批22名青年法官导师们颁发了聘任书,其中15名青年法官导师与青年法官签订了《结对带教计划书》,这标志着芜湖两级法院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已经正式全面启动。

  近年来,芜湖市法院系统加大了公务员招录力度,在有力充实法院后备力量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问题:新进法院的年轻同志大多是“家门、校门、单位门”的“三门”干部,虽然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但是社会经验、审判实践等方面还存在着明显欠缺。

  为加快培养新生审判执行骨干力量,传承资深法官的职业操守和审判经验,促进青年法官从知识型向能力型、从理论型向实践型转变,芜湖中院出台了《关于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若干规定》,在该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院长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资深法官中选任导师,而接受指导的青年法官是在审判执行和立案信访岗位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助理审判员或者已经具备初任法官资格的预备法官。根据《青年法官导师带教计划书》,导师将在审判执行、立案信访、裁判文书的制作、合议案件、主持调解、调研和撰写论文、处理涉诉信访或突发事件等各方面给予青年法官至少每月一次的指导,并建立带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每一次带教情况。

  王为明表示,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是实现“人才兴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干警要力争将它打造成芜湖市法院的“精品工程”,积极应对新时期法官队伍结构的调整变化,助推法院审判队伍建设的内涵式发展,助推审判机制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