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十分钟快速立案分案便利当事人
28.07.2016 00:07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7月20日下午四点半,一位当事人陈某某来到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要求立案执行,其神情焦急,法官便询问具体情况。陈某某说2013年7月金某某向自己借款90万元用于生意投资,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月利息为2%,金某某出具了借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金某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自己起诉至法院要求金某某归还借款,法院依法支持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判决书生效后金某某以经济条件不好,无力还款为由拒绝归还借款。陈某某了解到金某某名下有一辆价值七十多万元的奥迪车,车辆目前在合肥,为防止金某某将奥迪车过户到他人名下,自己今天要和执行法官见面说明情况。
立案庭的法官立刻为陈某某立案,并与执行指挥中心的分案员联系,说明情况。分案员将案件分配好以后,发现案件录入员恰好陪同法官外出执行,分案员便自己录入案件信息,同时与承办法官联系,请其暂且不要外出执行,稍等片刻。很快分案员便将案件卷宗交给承办法官,并领着陈某某与承办法官见面说明案件原委。整个过程只有短短的十分钟。
第二天一早,承办法官便奔赴合肥对金某某的汽车采取保全措施,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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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2016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