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刚柔并济”解决执行难

22.09.2016  18:10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3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重视执行工作的高效化和规范化,号召各级法院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舒城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相关会议精神,提出“刚拳和柔拳两个拳头出击,刚柔并济”的执行方针。

  “”即各种强制性手段,移送执行的案件绝大多数为被执行人不愿履行义务的案件,对于被执行人必须要以强制手段对其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义务。

  “”即相对温和的执行方式,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对被执行人以说理说法为主,使其内心受到共鸣,自觉自愿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相关媒体加强执行宣传,使被执行人了解当前的执行形势,放弃侥幸心理。

  “刚柔并济”中“”是主要手段。被执行人内心对法律和法院的执行行为产生信服,能够减少执行中的阻力,大大提高执行效率。在多起房产拍卖清偿债务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度抗拒执行,态度强硬,但是法院没有一刀切的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经过多次的说理讲法,被执行人最终自觉腾空房屋,积极配合执行。“”则是必要保障。在执行过程中,极少数被执行人无视法律,抗拒执行,更有甚者扰乱法院正常办公秩序,对于这些人经劝阻无效,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决不妥协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