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丰富巡回审判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水平
安徽法院网讯 为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为民,舒城县人民法院通过丰富巡回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有效减轻了群众的诉累,赢得多方赞誉。
为方便开展巡回办案,舒城县法院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协调,在每个基层法庭辖区设立固定的的巡回办案点,由各中心法庭负责管理,定期到巡回办案点开展工作,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为法庭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减少了麻烦,节省了精力和时间,从而保证了巡回审判制度的落实。与此同时,舒城法院要求各业务庭根据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从方便群众出发,机动选取案件开庭到当事人家中,到工厂学校,到农民田间地头。
定期派人到辖区乡镇的巡回办案点开展工作,在乡镇的集会等特殊时间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咨询,并通过当地政府、司法所、村委会把法庭巡回办案的时间告知群众,为他们诉讼、咨询提供便利。此外,舒城法院还要求法庭和院内各业务庭,要根据群众要求或案件的具体情况,变更或增加巡回办案时间,并要求在每年农忙时节,对涉农案件能够采取巡回审判的,一律进行巡回办案,为群众提供方便。
舒城法院对以下几类案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典型的或群众关注、对群众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赡养、抚养、赔偿、离婚等案件;农忙时涉农的案件;偏远村庄的争议不大、调解结案可能较大的案件。除以上案件外,舒城法院要求各业务庭从便民、为民的角度出发,因案制宜,选取适当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
在开展巡回审判时,舒城法院要求法官既是办案法官,又要当好调解员和宣传员,要加强与当地司法所、民调组织的联系,沟通信息,受理、调解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在就地办案时法官积极借助当地基层组织及群众力量做调解工作,使案件尽可能调解结案,并以案说法,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法制宣传的效果。这些举措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