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

06.08.2016  14:37
 

7月26-28日,受环保部委托,省环保厅组织了由环保部专家、省厅自然生态处、环境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技术评估组对舒城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开展技术评估。经过为期两天的现场核查,同意舒城县通过国家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

评估组深入舒城县乡镇、村,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舒城县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产业发展、万佛湖饮用水源保护、万佛山生物物种保护情况,核查相关档案资料,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对舒城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评估。评估组认为,舒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规划引领、部门联动、项目带动等推进举措,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培育发展生态文化,全面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创建国家生态县的5项基本条件、22项建设指标总体达到考核要求,同意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建议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后,报环境保护部按程序申请考核验收。

六安市政府副市长王安义出席了28日的技术评估汇报反馈会并讲话,对舒城县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表示祝贺,要求舒城县以此为契机,围绕整改要求,全县上下凝心聚力,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大力推进生态建设,争取早日正式通过国家生态县的考核验收,带动全市生态发展。舒城县县委书记金德元与会并代表县委县政府针对技术评估意见,对下一步尽快完成整改,持续推进生态创建工作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