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法院:执行款送到病榻前 雪中送炭暖人心

24.06.2015  14:12
 

  安徽法院网讯    “太感谢执行局的法官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老伴的医疗费就没着落了”。6月18号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们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来到舒城县庐镇卫生院,给正在卫生院接受治疗、行动不便的申请人黄某送去了执行款一万元。

  申请人黄某家住庐镇乡,在2013年向两被执行人李某、王某合伙经营的板栗经营部出售板栗,累计出售板栗折款3万余元,当时,两被告因资金周转不开未及时付款,出具了收货凭证,后申请人多次向被执行人催要货款,但两被执行人之间因经济问题产生争议,都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故申请人诉至法院。舒城法院依法判决两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相关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未能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黄某于2014年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两被执行人仅履行了部分货款,其中,被执行人王某与黄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近日,因申请人黄某发生车祸,急需用钱治疗,而黄某家庭比较困难,一时无法筹齐医疗费。舒城法院执行局在得到这一消息后,多次找被执行人李某,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终于在舒城法院法官的耐心说服下,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履行了执行款1万元。在拿到执行款后,考虑到申请人家庭困难、行动不便,执行局的法官们立即又前往申请人所治疗的医院—庐镇卫生院,将1万元执行款送到了黄某手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舒城法院执行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执行难”问题仍然困扰着法院工作,但舒城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坚定信念、坚守信仰、不辞辛苦、兢兢业业的扑在工作上,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