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六个严抓”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17.07.2015  10:35

舒城县教育局始终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校,不断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以“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通过走访倾听、强化管理和严格奖惩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中小学办学行为问题,着力构建学校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严抓招生规范,促进学有所教。 严格实行中小学招生公开化、透明化,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严禁各校违规提前招生和义务教育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实行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严抓办班规范,明确班级模式。 合理核定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额。加强对中小学办班的管理和引导。严禁公办中小学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假期、双休日联合办班。各校禁止开办有偿收费的兴趣班、特长班、辅导班等。

严抓办学规范,提高教育质量。 全面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各中小学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规范日常考试,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不得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放学后、晚自习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严抓职业规范,提升教育形象。 县教育局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调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与此同时,县教育局制定出各级各类学校质量监测办法,完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因素,对教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师德评价结果与职称晋升、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等挂钩。

严抓教辅规范,贯彻素质教育。 加强对中小学校使用教材的管理,严格教学辅助资料选用。按照“公开规范、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自愿选用、减轻负担”的原则,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保障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规范有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

严抓收费规范,严明收费制度。 舒城县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收费预审、公示、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经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陈琳 特约通讯员:李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