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修改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22.01.2016  11:31

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县级储备粮油管理,舒城县政府对《舒城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新办法从县级储备粮的总则、计划、储存、动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7个方面,分44条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相关管理职责和方法,县级储备粮油利息、轮换及动用价差据实拨付,利息、费用、价差纳入县财政预算,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县级储备粮油仓储设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办法的修订将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在政府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