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一对五旬夫妻因琐事诉离婚 当地法院不予支持
21.09.2015 17:24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舒城县一对夫妻均已年过50,婚姻历经30多年风风雨雨,本应是一对令人艳羡的婚姻,却因为家庭琐事闹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本案在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法庭已审理完结。
本案原告班某1963年出生,被告施某1962年出生,双方均系舒城县人。丈夫班某诉称:他与施某经朋友介绍相识,1984年腊月初八双方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夫妻双方生育一儿一女,目前均已成年。因为双方性格差异大,妻子施某为人强势,婚后双方常为家庭琐事争吵。30多年婚姻 生活 几乎在争吵中度过。近几年,因为父母年事己高,班某常回家照看,与施某发生争执就更加频繁。
2014年农历4月份,施某与婆婆发生争吵,近日又因琐事无事生非,在家吵闹并报了警。先双方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双方已无法一起共同生活,故诉请与施某离婚。
庭审过程中,施某辩称:2014年清明期间,丈夫班某和婆婆与自己发生肢体冲突,二人抓伤了自己脸部。且班某与弟媳关系暧昧,经常为弟媳无偿操办家务,甚至直接给予经济帮助,因为此时才与班某发生争吵,当地判处所有报案出警记录。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自愿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已三十余载,婚姻基础可谓较好。且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可谓是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双方总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亦不能草率冲动,意气用事。彼此应相互理解,多为家庭和子女着想,从维护家庭稳定、和睦的角度出发,希望双方多从自身找原因,多为对方着想,则双方完全有和好的可能。原告班某以双方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请离婚,因缺乏相应的证据证实,故其诉请依法不予支持。
原标题:30年风雨夫妻 丈夫因琐事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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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2015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