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12小时内基本到位

14.05.2014  05:14

  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记者从省减灾救灾办获悉,近年来我省积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目前基本实现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十二五”以来,我省洪涝、干旱、低温冷冻、风雹、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因灾年平均直接经济损失130多亿元。针对各类各次突发自然灾害,省有关部门多次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帮助灾区有效解决受灾群众应急生活困难,基本实现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根据灾情发生特点和地方救灾仓储设施建设情况,我省将宣城、黄山、安庆、蚌埠、芜湖和寿县、岳西等地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列入“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全部建成后,将保证灾害发生6个小时内就近调运救灾物资,支持受灾地区安置转移群众和生活救助需要。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工程稳步推进。对重点蓄洪区和湖泊、低洼地区进行洪水风险调查,已编制发布洪水风险信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评价,划定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对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易发区域进行风险评估,实行有针对性的重点防范。各地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避难示范场所建设工程,对社区存在的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建立社区防灾减灾管理机制,强化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适时开展演练。全省共127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记者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