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拨付2014年阿尔山林区木材禁伐财政补助资金1.15亿元

28.10.2014  10:3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28日讯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以来,为保护阿尔山林区的天然林资源,支持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旅游业,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停止天保工程区兴安盟所属的白狼和五岔沟林业局、内蒙古森工集团下属的阿尔山林业局木材采伐,由自治区财政给予补助。截止2013年底,自治区财政已投入补助资金2.1亿元。2014年,自治区财政继续对阿尔山林区停止木材采伐的白狼、五岔沟和阿尔山林业局给予补助。近期,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15亿元已拨付兴安盟和内蒙古森工集团,主要用于林业职工和林业局减收的补助,支持天保工程区的转型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