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因经营不善被拍卖 负责人拒绝交付
位于长丰龙门寺附近,有一座龙门寺自来水厂。长期以来因经营不善,长丰县龙门寺自来水厂负债多达1100多万。债权人起诉后,长丰县法院依法对自来水厂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可是,自来水厂负责人却屡屡和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历经2年多的“猫鼠游戏”,资产拍卖终于一锤定音。可是,自来水厂负责人却又耍起赖了,拒绝交付水厂。无奈之下,今天上午,长丰法院联合多部门对其实施强制执行。
这起拍卖自来水厂的案件要从2013年3月说起,当时,15件起诉龙门寺水厂的债务纠纷案件陆续经判决生效,并进入长丰法院执行庭,总执行标的高达1122万元。但该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随后对该厂所有的房屋、自来水生产设备等全部资产(不含所占土地,因土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查封,并启动评估拍卖。
根据评估公司的要求,法院随后两次向该厂发出了《限期提供评估资料通知》,但是,自来水厂却拒不提供评估资料。
2014年1月15日,评估公司作出评估报告,龙门寺水厂提出异议。法院于是同意由龙门寺水厂补充提供资料,由原评估公司再补充评估一次。
然而,在限定期限内,该厂仍不理不睬,造成众多申请执行人不满。法院于是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龙门寺水厂资产。这时,该厂负责人才主动来院检讨前期不配合评估工作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请求法院再准许由原评估机构再评估一次。
法院再次征求申请执行人方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在被执行人提供资料情况下,可再补充评估一次。最终估价结果为人民币12782141元。
2014年12月22日,法院向龙门寺水厂送达了评估报告,该厂又再次提出重新评估要求,经审查,理由不成立。
评估结果告知后,因龙门寺水厂迟迟不能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启动拍卖程序。今年9月10日,通过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进行了网络电子竞价,并以14878086元(拍卖保留价为14868086元,包括资产评估总价14373086元及预交征地费49.5万元)的最高价竞得。
至此,历经2年多的“猫鼠游戏”,资产拍卖终于一锤定音。可是,自来水厂负责人却又耍起赖了,拒绝交付水厂。无奈之下,今天上午,长丰法院联合多部门对其实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