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锁定六大任务

01.06.2016  21:48

按照辽宁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作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两核”,沈阳市和大连市分别围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定位,制定了2016年至2018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示范区建设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

沈阳市提出,到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要达到65%,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万人发明专利15件以上,培育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建成三好街、国际软件园等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沈阳•中国2025智造谷”战略品牌形象基本树立,初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大连市将通过3年创新改革试验,在体制创新、科技转化、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开放合作、金融保障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到2018年,大连市科技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要达5%,省级以上研发中心达到100家,实现技术市场交易额160亿元,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00亿元,综合创新能力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

在两市的行动计划中,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集中在6项内容上:推进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传统工业转型升级; 培育发展与传统工业互为支撑的新兴产业; 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集聚创新智力打造“人才特区”;构造大开放大合作的协同创新环境。

为实现示范区建设三年目标和重点任务,沈阳市将围绕破解行政干预过多、服务效能不高、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市场退出程序,进一步放开放活市场。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顺畅机制,创建辽宁科技大市场,建立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制度,探索企业建立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激励企业核心技术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创新创业。同时,大力营造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大连市将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示范区内机构进行一定幅度的撤并精简,相应减少办事环节和工作流程; 建立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机制”。围绕解除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束缚、激发创新活力,大连市将组建示范区科技创新联合中心,积极推动落实科研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改革措施。同时,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搭建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