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州实施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
01.06.2017 20:38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近日出台健康脱贫“351”工程实施办法,明确健康脱贫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资金运行中出现缺口的由区级财政及时弥补。同时,探索运用商业保险工具支持健康脱贫工程。
办法规定,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1.06.20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