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刚到山区法庭调研指导工作

11.05.2015  15:51
 

  安徽法院网讯        5月6日上午,六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刚来到了位于大别山腹地的金寨法院斑竹园法庭调研指导工作。

  胡志刚首先参观了刚刚建成的简易科技法庭,仔细询问了干警使用科技法庭庭审的情况。随后,在法庭会议室,听取了法庭负责人对法庭人员结构、迁址重建、案件审理及驻庭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的汇报。

  胡志刚强调,斑竹园法庭建成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已经不能适应百姓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但是,法庭迁址重建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统筹建设审判法庭用房和办公用房,在布局上要以审判法庭为中心。

  胡志刚指出,斑竹园法庭地理位置特殊,位于鄂豫皖三省交界处,是一个典型的山区法庭。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法庭的功能,为山区百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注重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要积极向社会开放法庭,使人民法庭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

  胡志刚要求,人民法庭作为司法审判的最前沿,要主动向辖区乡镇党委汇报工作,积极争取辖区乡镇政府支持,加强与镇村、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联系,积极探索具有山区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审判与执行中,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裁判、公正裁判是底线,亦要在具体案件办理上考虑到山区的“乡土性”,山区不同于城区,“熟人社会”不同于“陌生人社会”;在立案登记上,要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山区群众诉权。

  金寨法院、斑竹园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上述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