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之春赴宣城市调研指导公证工作
19.05.2014 13:1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深入了解县域公证工作发展情况,5月15—16日,厅纪委书记胡之春在厅公证管理处负责人陪同下,赴宣城市调研指导公证工作,并深入宣城市敬亭公证处、旌德县公证处、绩溪县公证处、郎溪县公证处等单位,实地察看公证处办公场所,慰问一线公证人员,与主管司法局负责人、公证管理人员、公证人员座谈交流公证工作。
胡之春指出,近年来,宣城市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办证质量和服务水平,公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针对下一阶段公证工作,胡之春要求,一要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公证工作的基本职责。公证工作要充分发挥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和优势,全面介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努力拓展民生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二要积极理顺体制机制。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相关部署,进一步结合公证实际,完善公证机构体制,健全有利于公证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公证机构独立法人地位。三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把公证员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人才储备力度,综合采取公开招考、社会招聘等多种手段,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公证队伍。四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公证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公证质量风险防范体系,全面落实公证行业“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要求,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五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全面巩固现有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大公证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公证工作的重视支持,不断强化与金融、房产、交通、水利、招投标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为拓宽服务领域营造良好环境。
调研期间,胡之春还深入司法所,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厅公证管理处)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9.05.2014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