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规范乡镇服务大厅服务标准

02.07.2014  13:54

  肥西县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快捷高效、覆盖城乡的为民服务体系,明确要求全县12个乡镇为民服务大厅面积应在100㎡以上。

  肥西县要求,乡镇为民服务大厅必须设置社保、计生、民政(残联)、财政、建设和综合窗口,做到当场办理或全程代理群众申请事项,解答群众咨询等。

  同时,还规定服务大厅位置的选择应本着方便群众出行的原则,并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水笔、老花镜、饮水机、座椅等必要的便民设施及物品,提供免费复印、打印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