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3日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县长金成俊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所提出的新一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工作措施有力,符合肥西的实际和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科学发展主战场、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全国科学发展模范县”目标,坚持加快发展、统筹发展、融合发展、转型发展不动摇,强化创新驱动,突出提质增效,深化重点改革,加强民生保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抢抓新机遇,为加快建设平安肥西、和谐肥西、美丽肥西、幸福肥西,全面开创肥西科学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3日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张俊平所作的《肥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科学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打造“全市科学发展主战场、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全国科学发展模范县”,建设平安、和谐、美丽、幸福新肥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肥西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5年1月13日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肥西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肥西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肥西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的决议
(2015年1月13日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肥西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5年预算草案,同意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肥西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3日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昌文所作的《肥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要求,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肥西打造“全市科学发展主战场、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全国科学发展模范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3日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肥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童祖权所作的《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要求,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为肥西打造“全市科学发展主战场、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全国科学发展模范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