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男子轻信高额回报 百万借款难追回

26.12.2014  18:05

时隔8个月,肥东的张宏杰终于等到了判决书,但何时才能拿回自己借出去的101万元,还是未知数。过去这一年,这种借贷案件频频发生,“老板”们要么跑路,要么坐牢,借贷人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异常难熬。

百万巨款打水漂

2013年元旦,张宏杰收到一份融资宣传单,融资人名叫陆勤洲,撮镇事业单位人员,月利息2分3厘。

融资人身份有保证,而且利息诱人,张宏杰心动了。他于去年4月23日、5月15日、5月18日三次共借给陆勤洲101万元。刚开始张宏杰能准时收到利息,今年4月就收不到了。没多久,陆勤洲主动投案。

张宏杰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法院审理查明,有215人上了陆勤洲的当。“有人因此还跳了楼。”张宏杰对记者说。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26日,陆勤洲、梁宏云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对外放贷为目的,在肥东县工商局注册成立肥东县富民房产中介有限公司,由梁宏云任法人代表;同年6月18日在肥东县龙塘幸福家园小区租房从事吸收存款、借款的经营活动,并制作传单,含梁宏云、陆勤洲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通过散发、张贴等方式进行宣传,从215人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44.64万元,对外放贷牟利。

记者从肥东法院了解到,陆勤洲、梁宏云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五年和两年半,共处罚金35万元。

案件呈现增长态势

何时能够拿回自己的101万元借款,张宏杰心里完全没底,但这个冬天肯定不行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案件受害人多是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中老年人,涉案金额巨大,但追回比例很低,约为10%。

“这样的案件近年来呈快速增长的态势。”采访中,合肥中院研究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统计显示,2011年至2013年,集资诈骗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人多达4089人,其中不少案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波及范围往往包括几个市。受害人的行业主要为医疗保健、金融证券、商贸、农林业、乳品业等。受害人员少则几十人,多则上千人。

记者还了解到,即使法院判了,受害人能不能拿回钱也是未知数,他们面对的是个烂摊子。

本报星级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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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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